蘇農規〔2022〕2號
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,廳各有關處室(單位):
根據《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》(省政府令第54號)要求,對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《省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》管理規定,以及農業農村部對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方式的新要求,決定廢止原江蘇省農業委員會印發的《江蘇省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注射勞務費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》(蘇農規〔2014〕9號),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江蘇省農業農村廳
2022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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