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細信息 | |
標題 | 咨詢我省取消戶籍性質的時間和內容 |
提交日期 | 2022-04-29 15:36:25 |
內容 | 來信咨詢我省取消戶籍性質的時間和內容。 |
受理回復 | |
回復日期 | 2022-05-31 15:36:25 |
回復單位 | 江蘇省公安廳 |
回復內容 | 您好! 2002年11月22日,江蘇省人民政府下發了《省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》(蘇政發〔2002〕142號),明確“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、非農業戶口、地方城鎮戶口、藍印戶口、自理口糧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,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,統稱為‘居民戶口’”。 |